明清時期,隨著西方文化的進入,商業(yè)及金融思想也得到了空前的發(fā)展,同時,名人廣告更是層出不窮。久負盛名的“揚州八怪”之一鄭板橋就不走尋常路,早在數(shù)百年前就提出來我為自己代言的口號,并在家中自擬了一則廣告文案,為自己的產(chǎn)品進行宣傳促銷:“幅六兩,半幅四兩、小幅二兩,條幅對聯(lián)一兩。扇子斗方五錢,凡送禮物食物,總不如白銀為妙,公之所送,未必弟之所好也。送現(xiàn)銀則心中喜樂,書畫皆佳,禮物既屬糾纏,賒欠尤為賴賬……”
短短幾十字,就言簡意賅地道出了商品價格,商品種類以及其廣泛用途。然而如此實用的宣傳軟文在當時卻被雅致地稱為“潤格”。
這種明碼標價的良心“潤格”在當時起初卻不多見。一向清高自傲、視金錢如糞土的古代文人墨客們紛紛不屑為自己書寫“潤格”,但大膽創(chuàng)新并極具商業(yè)頭腦的鄭板橋卻借此開創(chuàng)了中國古代書畫交易的新模式。而這種“我為自己代言”的新型促銷模式也成為當下商業(yè)廣告的效仿對象。
不僅如此,細心周到的鄭板橋擔心自己字少意簡的“潤格”不能被大眾所理解,還特意在自己的商業(yè)軟文旁附上了一首詩:
“畫竹多于買竹錢,紙高六尺價三千;
任渠話舊論交接,只當秋風過耳邊。”
如此直抒胸臆的詩作,也為鄭板橋帶來了新一輪的銷售熱潮,可見我為自己代言早在明清時期就已經(jīng)取得了空前的成功。
古代人也寫軟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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